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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街道黄檗山地块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4-11-26  来源:管理员    〖打印〗

福田街道黄檗山地块一位于义乌市福田街道洛界村以南、森屋村以北东至农田及农村道路,南至农田,西至池塘,北至农田,总调查面积为98229平方米,中心桩号为东经120.097001°,北纬29.391096°

本地块农用地,根据《义乌市国土空间整体规划(2021-2035(报批稿)局部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11月)中的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属敏感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规定,本地块属于用途变更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属敏感用地,为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浙江新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委托,承担了福田街道黄檗山地块一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按照相关导则和标准编写了福田街道黄檗山地块一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委托,与2024118日在主持义乌召开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评审会,会上本报告通过评审并出具了专家组意见,我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了备案稿。

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田坎、林地等,耕地主要用于附近村民自种时令蔬菜、林地内为原生灌乔木等。通过现场踏勘,本地块内土壤颜色气味正常,未见污染痕迹。

地块四周历史上存在耕地、池塘、农村道路、义乌市永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义乌市永安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重污染行业,生产工艺主要为破碎、筛选,废气、废水、固废等均妥善处置,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基本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根据现场快筛结果数据,监测因子总铬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表A.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风险评估筛选值其他项目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其余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筛选值,地块内VOCs检出值与对照点无显著差异,且基本低于对照点,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收集到的其他地块信息,该地块受重金属污染以及有机物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及《土壤司关于部长信箱来信农用地变更用途是否需要做土壤污染检测等三个办理单的答复》,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可以作为0701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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