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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2-08-01  来源:管理员    〖打印〗

关于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本地块拟规划为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B1R2,为敏感用地,属于浙环发[2021]21号文件中的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新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位于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用地面积为58057.16平方米,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20° 1'8.93",北纬29°11'53.67",东侧为佛堂大道,隔路为华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鸿新家具有限公司、义乌市鸿志学校、义南文胸厂、恒安金府、恒安里及维也纳酒店、义乌市华福工艺品有限公司,南侧为朝阳路,隔路为千宏阳光公寓、朝阳小区、长塘小区A,西侧为长塘B区(建设中)、大成中学,北侧为长塘C区(建设中)及道院山公园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2000年前为农用地,种植蔬菜,2000—2012年,地块东南区块建成木材市场,主要进行木材交易,涉及工艺仅为简单切割,不涉及喷漆,其余部分仍为农用地,2010—2012年,地块西南角,建成一个小型溜冰场,2013—2016年,地块内的溜冰场及木材市场拆除,建为恒风公交佛堂停保场,2017年,恒风公交佛堂停保场西侧建成停车场,至今地块内为农用地、恒风公交佛堂停保场及停车场。

根据义规条件【20210290号可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B1R2)。

二、点位布设及检测因子情况

在调查区域内共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S1-S12 4个地下水采样点W1-W4,在调查地块东侧(上游)的农田区域设1 个土壤及1个地下水采样对照点S13/W5,距离本地块最近距离2726m,地下水点位与土壤监测点位重合)以及S14~S16三个土壤对照点(分别位于本地块南侧1415m北侧1567m、西侧1357m)。本项目采集土壤样品117(包括现场平行6)根据地块历史污染风险情况、现场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初步判断,并结合现场PIDXRF的快筛检测结果,共筛选出送检实验室土壤样品63(包括现场平行6)土壤检测指标包括 pH、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27项)、SVOCS11项)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总铬、总磷、锑、硫化物、硒、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锌、氯化物、氰化物另外采集地下水样品6(包括现场平行1),送检实验室地下水样品6(包括现场平行1)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7 项)、VOC27 项)、SVOCS11 项)、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 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硒、石油烃C10-C40 、总铬、总磷、锑、2,4-二硝基甲苯、 2,6-二硝基甲苯

三、土壤监测结果评价

本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其他因子砷、汞、锑、镉、铜、铅、镍、氯化物及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检出值均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表A.1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标准规定,风险评估的筛选值为开展场地污染风险评价的临界值,即在确定了开发场地土地利用类型的情况下,土壤污染物监测最高浓度低于或等于筛选值时,场地环境风险一般情况可以忽略,该场地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因此,本次调查认为,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表A.1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或风险评估,可以直接用于后续的再开发利用。

四、地下水监测结果评价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关注检测因子中pH值、氨氮、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砷、汞、硒、锑、铅、镍、铁、锰、钠、铝、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均未检出。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地下水中pH值、氨氮、耗氧量、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砷、汞、硒、锑、铅、镍、铁、锰、钠、等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石油烃(C10-C40可以达到《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五、结论

综上所述,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13)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可结束初步调查,可用于商业、二类城镇住宅用地(B1R2开发利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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